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间文艺家协会成立于1980年(原名为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新疆分会,1989年改为现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疆各民族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工作者自愿结合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民间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是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创作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评奖办节、成果展示、理论研讨、出版宣传、文艺志愿服务、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致力于我国民间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努力成为广大民间文艺工作者的温馨之家。

  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团体会员包括各地州民间文艺家协会,个人会员中自治区级会员1224人,全国会员124人。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驻会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协会会址设在乌鲁木齐市。

  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成立以来,以保护、抢救、推介、研究新疆各民族民间文化,继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繁荣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我国各民族文化事业为宗旨,把服务和依靠各民族民间文艺工作者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规划、组织和指导民间文艺活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加强民间文艺搜集、整理、研究和传播。积极培养优秀民间文艺人才,重视、支持群众性民间文化活动,并以命名优秀民间文艺家,建立民间文艺之乡与民间文化传承、保护基地,举办各种展览、展示、展演、大赛、艺术节等多种形式,促进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评奖办节、成果展示,开展理论研讨、调查研究、民间文艺图书及音像出版,强化惠民服务、对外交流、人才培训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有效地组织实施了对各民族民间文学,尤其是英雄史诗《玛纳斯》《江格尔》《格斯尔》等的发掘整理,开展多次大规模的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俗文化采风活动和保护工作,编辑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新疆卷》《中国谚语集成·新疆卷》《中国歌谣集成·新疆卷》(其中县卷资料本6种文字432册,国家卷3卷5册),以及柯尔克孜英雄史诗《玛纳斯》(居素甫·玛玛依演唱本,柯文本),《江格尔》(蒙、汉文本),“民间故事·新疆系列”(13册);列入新疆文库的《哈萨克族达斯坦》(哈萨克文版)、《格斯尔》(蒙文版)、《蒙古族图兀勒》(蒙文版)、《柯尔克孜民间长诗》(柯尔克孜文版)和陆续出版的《玛纳斯》(居素甫·玛玛依演唱本,汉译本)、《新疆民俗大典》等等。目前正在进行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中国民间工艺传承传播工程”是对既往工作的丰富、深化与发展,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承担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民间工艺集成·新疆卷》;民间文化抢救重大专项“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字化工程”新疆地区资料信息搜集、“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新疆地区调研、“中国民间剪纸集成·新疆卷”以及“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等。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认真组织自治区“天山文艺奖•民间文艺类”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评奖活动,并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各种形式的民间文艺比赛活动,对重要的民间文艺成果及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民间文艺团体、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工作者予以奖励和表彰。

  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是《玛纳斯》、《江格尔》、《格斯尔》、《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维吾尔族民间达斯坦》、《柯尔克孜族民间达斯坦》、《蒙古族图兀勒》等7个自治区级、国家级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的保护责任单位。

  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现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等6个民族的二十多名专业民间文艺从业人员,下设7个科室:办公室、民俗研究室、《江格尔》《格斯尔》研究室、《玛纳斯》研究室、《维吾尔族达斯坦》研究室、《哈萨克族阿肯阿依特斯、达斯坦》研究室、资料室。协会还相继成立了民间剪纸、民间根雕、民间美术、“花儿”、新疆和田玉文化等艺术委员会。根据业务需要,还成立了《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新疆卷》编纂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传真:0991-4530421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1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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