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全国班”招生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3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要求,提升书法教师专业素养,推进新时代美育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拟于2025年7月举办第二届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全国班(面向全国择优招录60-120名中小学书法教师,每期30-60名,共两期,同时每期单独设立一个篆刻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1. 第一期集中培训时间为2025年7月6日—18日,为期12天,7月6日报到,7月18日返程。 

2. 第二期集中培训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8月1日,为期12天,7月20日报到,8月1日返程。 

(二)培训及报到地点:新疆职业大学迎宾路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1075号)。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目的以科班、系统的学院书法教学体系为支撑,重点提升书法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授课能力。 

(二)培训师资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西泠印社专业教师;全国“蒲公英计划”名师团成员。 

(三)培训课时培训时间为12天,全天授课,每天8学时,共计96学时,按照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要求,计入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课时。 

(四)培训形式教学与习并重,自习与讲解并举。 

三、报名条件 

1. 全国各省市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在职书法专(兼)职教师,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定书法基础。 

2.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3. 中小学语文教师优先参培,已参加过此类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再申请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用学费全免、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按照规定予以核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培训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西泠印社、全国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理事会共同主办,新疆开放大学承办,新疆书法家协会、新疆书法院、新疆硬笔书法家协会协办。 

2. 培训班采取全天候封闭管理模式,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3. 凡申请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须提供《学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个人小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所在学校派出证明(需注明参培时间段)、近期临帖(或创作)书法作品两件(毛笔及硬笔各一件),以上材料(电子版)2025617日(星期二)前,将上述材料以及《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 - 3)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新疆开放大学培训学院办公室,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栏标注:“全国蒲公英+省市(县)**学校+姓名” 。 

联系人:马红艳  13309910288  

联系人:唐努尔·开沙尔   15276732120 

邮箱:2356454914@qq.com 

附件1:第二届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全国班”第一期报名回执表

附件2:第二届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全国班”第二期报名回执表

附件3:第二届新疆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公益培训“全国班”学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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