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新疆风光摄影艺术作品展延期征稿
作者:  来源:新疆摄影家协会  发布日期:2021-05-25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新疆摄影家协会拟定于2021年7月举办第二届新疆风光摄影艺术展,展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宣传展示大美新疆,激发全疆各族人民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丽新疆的壮志豪情,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凝聚磅礴精神力量。本次展览面向全国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本次征稿延期至2021年6月2日24:00(以稿件提交成功时间为准),欢迎投稿或推荐。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分类: 

新疆风光摄影艺术展,设自然风光类和野生动植物类两个类别。 

1.自然风光类: 

反映新疆境内的自然风光、地质地貌和城市风光的摄影作品。 

2.野生动植物类: 

新疆境内的野生动植物,包括但不限于野生动物、鸟类、花卉,昆虫等摄影作品。 

三、征稿细则: 

1.本次展览只收单幅作品、不收组照。数码胶片均可。每人最多可投12幅。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不接收改变原始像素的作品; 

2.提交的摄影作品统一为JPG文件格式,文件长边不小于4000像素,不得小于8M。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3.每幅参赛作品必须在文件名中依次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者手机。所有文件整体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新疆风光摄影艺术展》+作者姓名。 

4.发电子邮件时须在主题栏填写 “新疆风光摄影艺术展XXX参展作品”。作者名应为本人实名。 

5.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初选入围后统一调底使用;若作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数据文件,或经组委会鉴定如不符合参赛要求,取消参展资格。 

6.主办方对本次活动送展及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性质展览、编辑图册、媒体宣传等无偿使用权。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投稿即视为同意上述规则,违规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投稿起止日期:2021年2月12日——2021年6月2日(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五、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共展出120幅作品。本次展览不设奖金,只颁发荣誉证书。入选比例为: 

1.自然风光类:共80幅。其中: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入选:74幅。 

2.野生动植物类:40幅。其中: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入选:34幅。 

六、评选:新疆摄影家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评选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所有入选者将颁发入选证书。本届展览入选可获得加入中摄协积分。 

七、投稿邮箱、展览咨询: 

1.投稿邮箱:806773760@qq.com。 

2.展览咨询:李扬 

3.电话:0991-4555712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传真:0991-4530421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15343
邮箱:xj_wyll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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