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九届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工作开始啦!
作者:  来源:克拉玛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布日期:2021-04-10

克拉玛依市第九届

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工作开始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展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美丽克拉玛依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推动文艺精品创作,不断提升文艺创作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由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克拉玛依市文联举办的第九届克拉玛依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的文艺门类

长篇小说、长诗、长篇散文、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文学翻译作品或专题文学作品集、剧本;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民间艺术等创作作品及文化艺术展览;电影、电视、戏剧(音乐剧、舞剧、歌剧);有一定影响力和传播力的优秀网络文学文艺作品。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的文艺作品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润疆”工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着重体现各族群众的爱党爱国情怀和克拉玛依人自强不息、感恩奋进的精神。 

2.凡属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会员、克拉玛依市民、注册在克拉玛依市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具有一定文艺创作能力,均可申报。 

3.外地文艺创作者必须是中国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会员方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本地作家、艺术家填写《克拉玛依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附近两年发表或展演的主要作品、获奖证书原件,报送市文联组联部。 

2.外地作家、艺术家填写《克拉玛依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和所属地区文艺家协会审核盖章,并附近两年发表或展演的主要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克拉玛依市文联组联部。原件用后退还申报者。 

3凡累计获得2次扶持或签约的作家、艺术家不再申报。 

4签订承诺书(若申报项目获得扶持,作品的版权均归扶持方和创作者共同所有,创作者自愿将该项目无偿提供给扶持方使用,并同意扶持方为该项目申报各种奖励)。 

5表格和材料的电子版发至: 

1905513977@qq.com或微信13319909189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1年3月24日-8月10日 

报送地址:克拉玛依市昆仑路618号市文联612室 

联 系 人:马建政 

联系电话:13319909189(微信同号)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1.《克拉玛依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申报表》 

点击下载附件 2. 承诺书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宣传部

克拉玛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4月10日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传真:0991-4530421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15343
邮箱:xjwyw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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