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征稿
作者:  来源:新疆美术家协会  发布日期:2022-04-13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为迎接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凝聚力量跟党走,讲好新时代故事,全面反映全疆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人民在党领导下所取得的辉煌成绩和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以及大美新疆的沧桑巨变。由新疆美术家协会、巴州党委宣传部、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办的“伟大的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将于2022年10月举办。展览方案如下: 

 

一、展览主题 

“伟大的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 

二、展览时间 

乌市开展时间:2022101日——1010 

巴州开展时间:20221015日——12 

三、筹展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美术家协会 

巴州党委宣传部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巴州美术馆 

巴州文化艺术创作中心 

四、组织机构 

组  长:郐振明  新疆美术家协会主席 

徐生贵  巴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俞淑英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苏  凯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英武  新疆水彩艺委会主任 

齐 莉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书记 

成  员:刘  洁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                  游局文化艺术和非遗负责人 

新所音  巴州文化馆副馆长 

席德文  巴州美术家协会主席 

王建国  巴州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王晓霞  巴州美术馆办公室主任 

下设筹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晓霞兼任,成员为:王霞、刘小福、巴图那生、玉米提·色依提 

五、创作内容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正在向着第二个百年目标奋勇前进,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展览创作内容分为四个板块: 

(一)百年巨变。作品以体现百年奋斗波澜壮阔,百年沧桑风华正茂,百年初心历久弥坚,见证中国百年巨变,共庆百年辉煌为主要内容。 

(二)复兴之路。作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主题,体现中国人民在这条复兴之路上所付出的努力,所取得的成绩,创造的举世瞩目的伟大奇迹为主要内容。 

(三)岁月静好。作品以展现美丽田园、家乡、山水等内容,表现人与自然、人与万物的美好关系为主要内容。 

(四)新的征程。作品以构建出对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期待和展望,体现幸福、和谐、和平、发展的美好新时代为主要内容。 

六、作品评奖 

含国画、油画、水彩,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佳作奖10名。奖金设置分别为3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奖金均为税前,年底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退税)。入选者颁发入选证书,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七、艺术评审委员会 

届时成立艺术评审委员会,自治区5人,巴州2人。 

八、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 

九、展览要求 

(一)作品征集: 

1.尺寸:中国画、油画尺寸(包括外框)不得超过200cm(长)×200cm(高);水彩尺寸(包括外框)不得超过180cm(长)×200cm(高)。 

2.采取社会征集与提名、特邀参展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电子版报名方式征集。 

3.报名参展画家每人提供1~3作品参加初评,提交专业相机拍摄的高清电子照片作品不得作任何改动。 

4.展览分初评和复评,初评入围作品由组委会通知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通知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破坏损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选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邮寄费用由巴州美术馆承担。 

5.作品电子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81日止,以收件邮戳为准,复评入围作品收件地址:新疆巴州美术馆(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太百商场),邮编:841000联系人:王霞,邮箱:1350701246@qq.com手机:18167410556,信封备注:伟大的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 

(二)时间安排 

电子作品上报时间:202281日之前 

作品初选时间:202285—15 

原件报送时间:2022820—30日(以发出时间为准) 

作品装裱时间:202293-920 

作品评奖时间:2022921-925 

作品展览时间:2022101 

(三)其它事宜 

1.参展作品由巴州美术馆统一装裱。 

2.获奖作品由巴州美术馆统一收藏,未获奖作品由巴州美术馆负责退还本人。 

3.承办方拥有对参展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4.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可以作为申请新疆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资格。 

5.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6.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十、责任分工 

(一)自治区美术家协会:负责下发通知,组织自治区评审委员会人员参加评审,联系在乌市的展览地点、开展仪式及参展人员的组织和宣传等。 

(二)巴州党委宣传部、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文件下发等工作。 

(三)巴州文化艺术创作中心、巴州美术馆:负责作品的征集、组织评委评审、负责书画装裱,负责将作品运往乌鲁木齐参展、巴州巡展、作品收藏及证书制作等。 

 

 

新疆美术家协会       巴州党委宣传部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310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传真:0991-4530421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15343
邮箱:xj_wyllyjs@163.com
新疆文艺网小程序
联系我们文联简介| 版权所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新ICP备190015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