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党100周年新疆雕塑作品展》征稿通知
作者:  来源:新疆美术家协会  发布日期:2021-06-01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秉承中华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举办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新疆雕塑作品展》。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的历史事件或人物为主线,反映新疆在党的关怀和领导下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工作部署,例如,脱贫攻坚、民族团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文化润疆等方面。以雕塑创作的方式,展现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体现新疆现当代社会良好风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展览时间及地点

展览时间:2021年7月18日—21日  

展览地点及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地点根据疫情实际情况选址)

二、展览内容

1、展览背景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启航之年;新疆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一起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使得各行各业都呈现出蓬勃生机。

2、创作内容要求

创作雕塑作品要求,围绕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各类成就展开,以解放新疆、屯垦戌边、改革开放、民族团结、访惠聚、精准扶贫、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代楷模、和典型事件等展开创作;围绕传承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重大历史性题材、历史典故、重要人物,充分展现援疆风采及表现繁荣富强为主线进行选题。

围绕以上几个主题,重点塑造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雕塑创作。

三、征集方式要求

1、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各地雕塑家

2、作品参展形式为室内和室外雕塑,雕塑尺寸为长宽高不得大于2米,材质为固化材料,易碎、声光电综合材料作品不得报送。

3、作者提供3一5张不同角度成品雕塑照片,5M以上参加初评。

4、作品题材、风格不限,但要求弘扬正能量。

5.参展作品不得抄袭,复制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将以版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依法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作品分初评和复评,初评入选作品由组委会通知作者本人,将原作通过邮寄方式送往指定地点,进行复评。(往返邮寄费用个人承担)。

7.入选展览作品由新疆美术家协会颁发入选证书及获奖证书。

8.电子邮件寄往jd100znxj@126.com

报名信息详见附件一。

展览联系人:

刘宏:15809917479  龚光平:15232162139

展览及评选时间:

初审截稿时间:2021年7月1日(初评,电子版照片)

作品原件截稿时间:2021年7月10日(复评,作品原件)

展览时间:2021年7月17日起(布展)

四、活动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五、展览组织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新疆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新疆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  新疆雕塑学会

协办单位:新疆艺术学院美术学院雕塑系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

  划:新疆美术家协会

活动策划:新疆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

艺术指导:孙增礼 地里木拉提·吐尔地

地方性媒体:新疆电视台、乌鲁木晚报

专业媒体:雅昌网、中国雕塑网、雕塑头条、雕塑在线、《雕塑》杂志社、《中国雕塑》杂志社、天山网等。

图录收入:

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知识产权:

参展者保证参展作品、以及向组委会提交的一切图像文字资料,不构成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如组委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因此遭受损失,组委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参展者承担组委会为此支出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并承担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点击此处下载展览附件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传真:0991-4530421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15343
邮箱:xjwyw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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