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克州第三届“西极之光”书画摄影展等你投稿~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06

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 

——克州第三届“西极之光”书画摄影展 

征稿啦!!! 

一、活动主题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契机,通过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全面展现克州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援疆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翻天覆地的变化,充分反映克州悠久的历史、多元的文化、壮美的自然风光,展示克州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激发克州各族人民爱党爱国的满腔热情。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江苏省援疆前方指挥部、新疆文联、新疆书法家协会、新疆美术家协会、新疆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克州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克州文联、克州文旅局  

协办单位:克州美术书法家协会、克州摄影家协会、各县市党委宣传部、文联、文旅局 

三、征稿细则

1.作品要求: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因书写、拍摄、绘画内容等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2.作品规格标准:书法作品提倡书写与克州有关的诗文。四尺以内,不大于高138cm×宽69cm,竖式创作,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附释文,不收册页;美术作品仅限于国画、油画,国画作品四尺以内,不大于高138cm×宽69cm,竖式创作;油画作品长宽不超过120cm。摄影作品,以电子版投稿,照片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500,图片大小不小于3M。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不得对照片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不符合标准的作品一律不参与评选。 

3.征稿范围数量:征稿面向全疆专业艺术家和艺术爱好者,拟定入展作品150件,其中绘画作品50幅,书法作品50幅,摄影作品50幅。本次展览要求原创作品,以往展出作品一律不参与评选。 

4.评审:由主办方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邀请自治区有关专业专家进行终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入展作品。 

5.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6.展出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 

四、奖项设计及作者待遇

根据展出作品情况,暂定一等奖美术、书法、摄影各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美术、书法、摄影各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美术、书法、摄影各3名(奖金1500元)。 获奖作品、入展作品发放证书。 

五、投稿要求

1.书法美术作品每人最多投稿2幅,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摄影作品单幅作品每人限投3幅;组照每组不得超过5张,每人限投1组。所有作品以电子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西极之光”,作品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投稿作者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后附表格),连同作品释文随作品一并寄(送)至指定地点。 

4.本次展览不收取参评费,凡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5.作品寄(送)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5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克州文联办公室 

邮  编:845350 

联系人: 王燕(书法美术) 

联系电话:0908—4222879 

黄莉(摄影) 

联系电话:0908—4226070  

投稿邮箱:1554279269@qq.com 

六、注意事项

1. 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等非商业用途的权利,作者保留署名权。    

2. 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征稿通知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传真:0991-4530421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15343
邮箱:xj_wyll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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