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届楹联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作者:  来源:新疆书法家协会  发布日期:2021-08-25

征稿启事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新疆各民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增强责任自觉,把 “文化润疆”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展示当代楹联书法创作的艺术成就,激发楹联书法创作热情,引领楹联书法创作方向,拟于2021年10月初举办“新疆首届楹联书法大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新疆楹联协会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楹联(须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联。书写古代楹联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完整。 

3、规格: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230×35(40)公分,高每条不超过230公分、宽每条不超过40公分,一律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5、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展览作品登记表》(后附表格,可下载打印、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所限,所有来稿恕不退稿。 

三、评审 

1、由新疆书法家协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楹联优秀者,在同等书法水平情况下优先入展。 

3、本次展览在综合考评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取消入展作品资格。 

四、展览时间 

展览定于2021年10月初(暂定)在自治区文联展厅举行,届时将展出150件入展作品。 

五、出版 

展览结束后出版《新疆首届楹联书法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新疆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9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 

征稿负责人:曲渊,电话:0991-4514539 

收稿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347号锦峰房产一楼 佳好文化。 

收稿人:闫育民,电话:0991-2612091 13669969787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新疆书法家协会。 

新疆书法家协会 

2021年8月25日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传真:0991-4530421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15343
邮箱:xjwyw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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